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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的狀況

我的狀況比較特殊,因為我與肇事對方都是同方向直行車,我騎摩托車,沒有行車紀錄器,肇事對方開廂型車,行車紀錄器竟是壞的,我還沒騎到紅綠燈下就發生事故,所以紅綠燈攝影機沒拍到事故狀況。證人當時的說法是我自己去撞廂型車車門,我記得沒錯是有車子從我後方撞上我。向警察做筆錄順便諮詢,警察事後才想到,我這麼嚴重,而且莫名其妙地昏迷,應是受撞擊而不是自撞,依我的年紀身體狀況,自撞會有自我防衛、自我保護反應,不會到吐血昏迷,至於證人應只注意到後段狀況。我家人不會知道故事怎麼發生,發生後兩天,警察只對我家人說證人說詞對我不利,我家人也相信警察,相信證人說詞認為是我的錯,也沒有想到說可以到車禍現場附近找攝影機。事後我向律師諮詢,律師教我查看附近是否有攝影機,事故地點是在停車場及大樓旁,去現場看是有的,但當時應已經無法調了。所以當時初判表、車禍鑑定都無法判出肇責。

調攝影機有兩個條件:

1. 兩周內:影像最多只保留兩週 後續新紀錄會將舊紀錄洗掉 ◎

2. 警察親自調閱: 因住宅及停車場為保護住戶及停車主 且有法律問題 無法任意調閱給外人

由此可知,查找攝影紀錄應是警察責任,權益及責任一定要清楚,為保障自身權益,不論騎車開車,車子前後最好安裝行車紀錄器

調解會

弟弟於事發後協助申請初判表,弟弟在我意識清醒時,提醒我去做筆錄,並請警察申請調解會,我們相信肇事對方一定不是故意,可於調解會後再決定是否要提告。遇到嚴重重傷或危害事故,絕對不能夠私下和解處理,雖不提告也要由調解委員主持(就法律來說也就是有第三公證人) 調解會紀錄,才有法律保障。

調解會當天須攜帶:調解通知書、駕照、行照、交通事故登記聯單、印章(以上調解通知書上皆提醒) 還有記得一定要攜帶初判表 ,不論初判表有無結果,務必要帶,委員很在乎態度。 最好也攜帶理賠應賠償明細 並於各項明細附註各項證明及收據 當委員有疑義時 則可拿出證明以利說明談判。

**如有需要 則可留言給我  我可以提供我當時做好的EXCEL檔 以利各位朋友參考修改及計算  或是發MAIL給我 我都可提供  我的mail是 flying5123@yahoo.com.tw

初判表如果有判出肇責比例當然最好,此時待傷勢復原再調解即可,要注意車禍肇事告訴為告訴乃論,就是刑事連帶民事,提告時間是半年內,若是無法在調解會和解,請注意斟酌。

如果無法判定或是肇事責任處於較大的一方,最好是傷勢還未復原的情況下由家人陪同或保險公司一併去調解,在這之前,對方保險公司問過我,判不出肇責要怎麼調解?

肇責大該怎麼處理? 扮演好保險公司與對方的中間溝通者是上策 

當然如果肇事責任較大一方,千萬不要: 置之不理,或認為保險公司會全權協助,就不會受對方提告,儘量找合適的時間與對方先私下商談看是否有方法相互配合,願意執行處理的態度很重要,也許賠償的額度無法到達對方要求,請對方列出明細最好附收據,在要求額度明細時,私下客氣的表明立場為對方爭取到應有的保險理賠,即使大方承認手頭沒有錢可理賠也很好,此時千萬不要因為沒錢愛面子沒有讓對方了解,慘遭獅子大開口。核對了解保險內容可理賠項目及額度與保險公司商談會較容易,扮演好對方與保險公司之間協商的重要角色,在調解會上對方也許會退讓,於調解會協商會更順利容易,為自己為受害者爭取,可免去受提告風險。

**以上說的與對方私下協商,是電話協商準備理賠的文件,調解會怎麼執行,與保險公司了解商談後需要對方協助配合的方法及條件,不是私下和解,才會達到雙贏效果。

強制汽機車責任險

**小心保險公司會仗著肇責比例理賠,是他們對外利用一般人的認知做理賠處理,我們一定要比保險公司還要清楚各項法規及應有的權利賠償。

強制險是政府保障用路人的生命健康,強制要求行車人員投保的保障,對於保險公司是無盈無虧,強制險是用來賠償對方駕駛以及關係到事故的用路人 非駕駛本人而且不分肇,皆是傷害責任(受傷醫療及所需費用)非財務責任,請參考下表。

就算是輕傷請務必請醫師開診斷證明請診所醫院開收據,強制險才能夠申請。  強制汽車責任險一定是賠給對方,

如果遇到以下情況無法申請強制險,可以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申請交通事務特別補償金但必須是無酒駕

1.對方無照駕駛 沒有保強制險 只要對方沒有強制險也可申請

2.對方不願意協助申請強制險

3. 沒有肇事對方 例如:自摔或自撞電線桿

 

強制險對於各項目理賠有限制額度及規範標準,如下方表格:

 強制險理賠內容.png     

強制險殘廢失能給付等級如強制責任險給付標準第3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90067&flno=3

以上表格整理 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強制責任險給付標準: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90067

 

交通事故特別補償金:https://www.mvacf.org.tw/tc/apply01.aspx 免費電話:0800-565-678

 

第三責任險:

對於強制險理賠不足及車損部分,肇事對方不願自行額外理賠或是無法理賠時,必須在調解會當下直接詢問對方及對方保險人員是否有第三責任險可賠償,一般第三責任險則會計算肇責比例,調解會時最好將強制險費用與扣除強制險費用分開列出明細,一來是保險公司通常會連同強制險第三責任險一併強調分肇責,使受傷者強制險應有的理賠無法爭取,二來可使調解會議有效率。

強制險無法對於汽車財損理賠,建議大家加保第三責任險增加理賠保障,當對方是百萬名車車損時,可減輕財損負擔。

以上與肇事對方及保險公司仍是無法調解的狀況下 除了提出告訴,還可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而金融評議是針對金融機構在保險理賠情況下,也就是「保險公司」應負未負之責任,為不了解法律及金融權益的民眾爭取應有權利。我將在下一篇讓大家了解,金融評議的相關準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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