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訴訟程序需長期抗戰 該怎辦?

就我之前的認知,只知道車禍理賠調解處理,如果調解處理大家能談判出一定共識,就相安無事結束,如果有看過我前面故事的朋友,就知道我的情況十分特殊,也是老天給我一項難題學習處理。

對方保險公司有很大機會與藉口提出無法理賠理由,也是因為這樣我走到提告程序 ,走到提告上訴是最沒辦法的辦法。一直到車禍鑑定,仍然無法鑑定出結果,車禍鑑定當時由檢察官安排,則是有檢察官的用意,即使無法鑑定出結果,也可由鑑定會議錄音中查出蛛絲馬跡作為當時證據,檢察官也因此起訴肇事對方。

過程如果是還在調解中或是上訴中,過程中發現問題原因之一也是對方保險公司的時候,可以同時申請金融評議,爭取應得的理賠,金融評議可以縮短上訴時間。如果是肇事對方已經盡力自行支付賠償或是已展現誠意,且有第三責任險或是應有的強制險可理賠項目沒有賠足,但無法與對方保險公司談到應有賠償,可先撤刑事告訴(因刑事告訴只針對肇事當事人),直接上訴民事告訴(民事告訴會由保險公司出庭),也可縮短上訴時間。當然提起訴訟,建議與律師諮詢後,與律師配合會比較了解程序與方向以及準備的資料。當然與律師諮詢前,也需準備一些資料,不外乎與調解會準備資料幾乎一樣:

1.事故登記聯單

2.肇事住院期間醫師診斷證明及後續因車禍傷害後遺症影響診斷證明 

3.事故發生警察拍照的事故現場及車體留的痕跡(可向警察調閱即翻拍)

3.車禍損失及求償明細 

可諮詢我查詢Youtube的小雄律師或是我也可以推薦律師,如有需要請留Email給我,或是發mail到 flying5123@yahoo.com.tw 

以上資訊除了親身經歷及律師諮詢外也參考了 小雄律師Youtube 【小雄律師】精神慰撫金怎麼算?小雄律師也提供相關說明

金融評議申請

因我向我的律師朋友討論我的案件,律師提出因車禍案件都是刑事附帶民事,我們可以省下民事費用,但訴訟相對耗時,訴訟前,法院還會再執行調解會,則建議我要把握訴訟前調解會。如果在法院調解會前有在地方公所開過調解會,可在法院調解會前諮詢律師,如果沒有把握,可委任律師協助到場。法院調解會與地方調解會不同是地方調解會有兩位調解委員,就我經驗及觀察,坐在我方的委員主要協助我,坐對方旁的委員是協助對方,但法院每場調解會委員只有一個。

而我在調解會當時因考慮到我還未復原,還需要每周兩次的診療,實在沒辦法長期每次耗時2小時法院家裡往返,而在起訴前,我已申請金融評議,且金融評議中心已確實查詢我的案件對方保險公司賠償狀況,才決定於調解時先談出一個雙方都可退讓的金額辦法。其實我的決定是不太正確,在金融評議的同時,必須以不撤告為前提,為什麼金融評議還可以繼續執行? 1. 強制險我很多部分沒有爭取到,強制險為無盈無虧原則  2, 我只撤銷刑事告訴 還有民事上訴機會

金融評議申請流程: 

1. 向金融服務業客戶服務中心申訴 可直接聯繫申訴 或經由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協助申訴 申訴專線0800-789885

2.金融服務業申訴後處理如果不滿意或是金融服務業30天內不回覆 則向金融評議中心60天內提出申請 

3.金融評議中心收到申請後 會主動與申請人聯絡 並了解是否有出席調解意願 同時通知金融機構 並請金融機構書面提出意見

4. 金融評議中心審查申請資料過程 會通知須補足文件 

5. 視申訴人意願 直接安排評議或是調解

6.評議成立或不成立

7.成立:申請人90天內可將評議書送法院核可 核可後與確定判決同效力

不成立:可循訴訟或其他途徑救濟

金融評議申請所需文件

1.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申請書 (須至官網下載或直接線上或電話申訴)

2.委任書(由被委託人代為提出評議申請書時請填委任書)

3.同意書(若僅由父母之一方代為申請者應由另一方填具同意書)

4.其他附件或佐證資料 例如: 車禍理賠明細計算

以上資訊參考自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官網 評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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